第一百三十八章 引例破律(3/5)
再三思虑后,许遵点头道:“到时我提一提,看看他们是何反应。”
......
其实张斐提出引例破律,并非是一时冲动,而是他研究过宋朝的律法,引例破律就是出现在熙宁年间,但不是主动发生的,而是被动发生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是全方面,也引发了许多司法问题。
普通立法是有很大的滞后性,王安石变法是又急又快又勐。
最终也只能引例破律。
但由于是一种被迫行为,导致后来也变得引例过多,给司法体制造成不小的冲击。
可见,引例破律是必然的。
既然是必然的,就不如主动为之。
这样还能够更规范。
当然,这对于耳笔之人是非常有利的,到时张斐也可以引例打官司。
但是,得先制造问题,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跑去朝廷,嚷嚷着要引例破律,谁也不会搭理你啊!
正如张斐所言那般,“变”乃天下最难之事。
变,必然会伤害许多既得利益者。
.....
翌日,下午。
开封府。
“知府,适才那右厢公的黄推官递上一张状纸。”
黄贵禀报道。
刚刚午休过的吕公着,还有一些睡眼惺忪,听到这话,顿时就打起精神来了,稍显诧异地问道:“是什么大桉子?那黄推官的状纸怎会递到本官这里来。”
那是最低级别的法院,我这里是最高级别的法院,越级了呀!
不是大桉子,不能这么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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