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禅位!(3/4)
司马光暂时是回不去大宋了,不过他也不着急,他就干脆定下心来,用心的记录已经改朝换代的大夏朝。
司马光预测地没错,欧阳辩登基没有多久,便颁发了几部律法。
第一部是《大夏宪法》,大夏宪法总纲第一句就是——大夏帝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而之后的便是确定了全国各族人民一律平等,之后便是确立起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宪法的层面上规定了商业的合法性。
之后又确立了土地国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私人财产等等,其余的关于教育、经济、人民权力等等各种方面的内容。
在司马光看来,这个宪法里面包含了太多他对于一个国家的期待,从来没有一个国家的宪法,能够将人民的权利以及对于商业以及私人财产的保护提到这种高度上。
这个宪法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在宪法颁布之后,陕西六路顿时安静了下来。
当然这与大阅兵的震慑力有关系,之前一直在闹事的大地主们,看到西夏的军力之后,要么赶紧收拾收拾逃到宋国去了,要么就是认命,等待西夏官府对他们的土地进行评估收购。
还有更多的是积极向西夏官府靠拢的,他们主动将土地契约整理交给官府,表达他们合作的态度,当然,对于这样的大地主们,官府还是比较友善的,不仅给颁发荣誉证书,后期还会有各种回馈。
第二部法典便是《大夏公司法》。
这部法典对于经济行为进行细节上的规定,是一部规范公司行为的基本法。
从公司的设立、股东资格、章程、股东责任、股东权利、公司主管人员,到公司解散、清算等事项,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办理。
这是一条贯穿中小企业的法律。
也就是说,这部真正对商人起了重要的保护作用。
这部法典颁布之后,整个大夏国一片欢腾,商人之间奔跑相告,一时间大夏的户部下属的商贸局多了上万的公司营业执照的申请。
司马光对于商业已经没有了前些年的偏见,因为大宋朝的商业的繁盛到衰落,他都已经亲眼所见,商业的兴起于衰落,无论对于百姓还是朝廷,都有无与伦比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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