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千万不要得罪读书人(3/3)
苏洵的作法看似鲁莽,却是兵法中的‘先下手为强’。知道冲突不可避免,我便抢在你下手之前,先抓住你的问题大做文章,务求痛快淋漓大白天下,让两家的矛盾举世皆知。
更何况,程浚还是省级干部,这样两家接下来再有什么官司冲突,必然是众所瞩目。
只要众所瞩目了,事情就好办了。因为若是府县官偏袒的话,势必会被人说成是‘官官相护’。这在别的朝代,不算什么大事儿。但在宋代例外,且不说有磨勘司、御史台如何,单说本朝叠床架屋的官职设定,就要了老命。
宋代极品的任官制度暂不赘述,只要知道,‘知州’也好,‘知县’也罢,都不是正式的官职名,而是一种‘差遣’,全名分别叫‘知州事’、‘知县事’。而其本官,可能是京城某个衙门里的主事、员外郎之类,只是从来没去上过班罢了。
不是大人们故意旷工,而是那里本来就没他们的位子。真正坐在他们位子上的,本官却是别的衙门,也都是被‘差遣’过来的。
别说外人看的晕头转向,就连官员本人,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属于哪个衙门。
不知道就对了,此乃太祖皇帝玄妙的帝王之术,你不用知道自己属于哪里,只要知道自己的‘差遣’,把自己当成大宋王朝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就行了。
至于那些没有‘差遣’的官员,就不幸成为传说中‘冗官’之一。多而无用谓之‘冗’,而大宋朝多而无用的官员,几乎占了官员队伍的一半之数。便造成狼多肉少的局面,尤其是那些抢手的官职,都是好几人皆觊觎一旁,就等着现任犯错,好接过他的‘差遣’了。
没有固定任期的差事,还有那么多等着接班的,让官员们不得不小心谨慎,‘四平八稳、不惹是非’,就成了绝大多数官员的当官经。
所以事情一旦闹大,官府只能秉公处理,什么‘惯例’就都是浮云了……
而苏洵将炮打程家的大字报,刻在族谱碑上,让程家人想要汇踪灭迹、消除影响都不可能……除非他们把苏氏的族谱碑砸了,但那无异于挖人祖坟,事情就更大了。
所以程家人非但不能毁掉这块碑,还得派人守着,以免有人栽赃陷害。
但程家又不敢告苏洵诽谤,因为他所指控的每件事,都是有根有据的。若是倒查开来,丢人的只能是程家。
这就像两人打架一个道理,任你力气再大,倘被我捏住了**,就一点咒念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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