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 第七十三碗汤(一)(1/1)
第七十三碗汤(一)
云清欢坐在咖啡厅里,她面前是一个英俊高大看起来分外温柔的男人,而她旁边则是个烫着大卷发打扮的很时髦的中年大妈,此刻正笑眯眯地说:“……好了好了,我年纪大了不懂你们年轻人的事,接下来你们自己好好聊聊哈,我去对面超市逛逛,清欢呐,性子不要那么闷,多跟人家说说话。”
说完撞了清欢一下,小小声说:“把握机会啊!”然后又不甘心地望了一眼对面长得神仙般的男人,心里叹了口气,真可惜自己没女儿,否则这样的优质股哪里轮得到清欢!
可清欢全程面无表情,她不敢和男人对视,听说大妈要走,她下意识地抓住了对方的衣摆。大妈哎呀了一声:“你们年轻人聊聊嘛,看看彼此有没有什么共同爱好之类的!诶我得赶紧了,不然一会儿赶不上今天的大拍卖了!”说完无情地扯开了清欢的手,大步走出了咖啡馆。
清欢坐在座位上,只有她自己知道内心深处对面前男人有多么恐惧。可她不敢表露出来,一旦被男人发现……不!不应该是这样的!为何他还会出现在自己的生命里?!明明她已经抛弃了一切!准备要重新开始!可他为什么仍然会出现?她的命运已经和前世不一样了!
她没有去当演员,也没有去拍电影,她离开了首都,到了这么个小城市找了份普通的会计工作,她什么都不要了,可为什么钟朗还会出现?!
就像是缠住她的阴魂。
“你还好吗,清欢小姐?”
钟朗的声音温柔好听,低沉又有磁性,当他跟你说话的时候会专注地看着你,那会让你觉得自己是被深爱着的。
但清欢知道不是这样。这个人是披着羊皮的豺狼,如果不逃走,她会死在他手上。可目前他们应该是不认识的,拥有前世记忆的只有她,只要她不再走前世的路,她就可以活下去的。
会很平安,很安稳,这样就够了。
可是她不敢不回答,对钟朗的恐惧已经深到了骨髓里,她双手交握放在膝盖上,无法正视内心深处的害怕,声音小的像是蚊子叫:“……我、我很好。”
“那就好,我看你脸色很苍白,还以为你是哪里不舒服呢。”钟朗轻笑了下,他的黑眼睛闪闪发光,其中的柔情几乎可以把人溺毙。
清欢只想逃,她咬了咬嘴唇,“那个……”
“什么?”仍旧是非常温和的态度,似乎不管她说了什么他都不会生气,都会尊重。
“我……我暂时并没有结婚的打算,所以……很对不起,今天来相亲是邻居阿姨的好意,但是我没有这方面的想法,浪费钟先生的时间真的很抱歉……”
“我不够好吗?”
“啊?”清欢被钟朗的问话弄愣了,随即否认:“不是的,钟先生您……很优秀。”
是的,优秀,非常优秀。英俊过人的相貌,出众的家世,能够滔天的权力,他什么都有,也因此,便显得她如同地上的烂泥任人践踏,没有丝毫尊严。想到前世的自己,清欢便有些发抖,她甚至都没有勇气去看这个男人的眼睛,对他的畏惧深深地刻在了她的脑海里,一点不肯放过她,日日夜夜啃啮着她的心脏。
刚重生回来的时候她不敢睡觉,因为一旦闭上眼睛便是噩梦,眼前看到到全是前世绝望的种种。
她曾经爱过钟朗的,真的。只是她爱上的是那个温柔宽容的钟朗——可事实上那个钟朗根本不存在,不过是真正的钟朗披在外面的一张人皮。再后来,爱不见了,只剩下绝望与恐惧,还有不可压抑的想要逃走的冲动。
可她能逃去哪里呢?这世界这样大,竟然没有任何地方可以供她躲藏。她是被整个世界抛弃的人,只有依附钟朗,成为他的禁脔,才能活下去——所有人都是这么告诉她的。离开钟朗,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你的星光璀璨,你的前途耀眼,都是这个男人一手掌控的,你的人你的心都要为他所控制,这才是你活着的意义。
那种被轻视被玩弄被凌辱的感觉,清欢不想再尝第二遍了。因此这一世她什么都不要,只求躲的远远的,不要再遇到任何和钟朗有关的人事物,可为什么他却会出现在她面前?
仍然是这样虚假的温柔,戴着面具的豺狼难道就不是豺狼了吗?可清欢不敢说太没有礼貌的话,因为她深深地知道钟朗有多么记仇,她不敢,她如履薄冰,举步维艰,仿佛下一刻就会再被关进漆黑的地下室,迎接她的只有漫无尽头的玩弄与折磨。
钟朗是非常可怕的男人,他从不打她,也不会骂她,他只需要几句话,几个动作,就能让她陷入不堪的境地,难道那些苦头她还没有吃够吗?她不想死,更不想以那种屈辱的方式,赤身**的死在阴暗的仓库里!
她不敢跟钟朗做对了,她所有的骨气跟尊严,都被钟朗磨的一干二净,她一无所有,只想离他远远的,不要见他,再也不要见到这个人!
“既然很优秀,为什么清欢小姐不愿意以结婚为前提跟我交往呢?”钟朗语带遗憾,“我很喜欢清欢小姐的呀。”
是啊,他为什么只看得上她呢?就因为她长得美吗?
清欢躲过了钟朗伸过来的手,她抓起包包站起身,背对着钟朗快速地说:“我突然想起我还有事,对不起钟先生,我要先走一步了,祝钟先生早日找到喜欢的对象。”
然后她快步离开,头都不回,似乎背后不是一个温柔英俊的美男子,而是青面獠牙会吃人的恶鬼。
钟朗脸上仍然带着和之前一样的笑,只是周围的气氛却突然冷了下来,他紧紧地盯着清欢的背影,眼睛里的温柔逐渐变成了疯狂的占有与偏执。
她是他的,属于他的东西。
不管逃到哪里,就算是天涯海角,他也会把她抓回来。只是这一次,绝不再让她死掉了。
可怜的小宠物应该对她好一点才是,她喜欢他温柔体贴的样子,那就让她一直喜欢下去好了。
清欢晚上梦到了前世。
前世她刚刚拿到第一个影后奖杯,然后在庆功宴上无意间认识了钟朗。那个时候的钟朗穿着黑色的西装,如画的眉眼仿佛是从书上走出来的人物。真是美好呀,清欢想着。她很快就答应了他的追求,可快乐的时光太短暂了,在她将最宝贵的东西给了他之后,才知道这个人和自己在一起,只是为了教训她,给妹妹出气。
她是出身普通,是学历不高,可她走的每一步凭借的都是自己的努力。
她提出分手,可向来温柔的钟朗却变了脸色,将她抓住关了起来。然后清欢才知道,自己平日里所见到的这个人有多么虚无飘渺。他总是有无数法子来折磨她玩弄她,她做尽了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她就像是廉价的妓女,没有一丝尊严。因为反抗太强烈,钟朗甚至用项圈拴住她,捆绑住她的四肢,强迫她像狗一样匍匐在地上吃装在狗食盆里的流质食物。
她不能死,因为他能用药物控制她。毒品是什么感觉你知道吗?在她被折磨的快要疯掉的时候,他就那样优雅高贵的坐在沙发上,用神看世人的目光凝视着她,也许带着一点怜惜,但更多的是对宠物不听话的玩味。
清欢长得很美很美,她的美丽带着柔弱,柔弱中又不失坚韧,于是钟朗最喜欢撕掉一切美好,看到她在自己身下露出的绝望、痛苦、畏惧……那对他来说就像是烈性春药,让他无法自拔。
毫无疑问,他也是爱她的。可是这种爱太疯狂太变态,被关起来的一年里,外面推说是她出国游学了,但谁知道她在钟家的地下室里?日日夜夜,无时无刻,连一件蔽体的衣服都没有。钟朗用这种方式磨平了她身上所有棱角。到了后来,只要他勾勾手指,她便会跪着爬行到他面前,低下头去亲吻他的脚背。
卑微的、没有尊严的、绝望的活着。
清欢从睡梦中惊醒,一身的冷汗。她抱紧自己,打开了床头灯。现在她住的地方是自己租的一室一厅的小房子,当然没办法跟前世的繁华相比,可是很安全,只属于她自己。这一世她敛去所有锋芒,连美丽都不敢外露。
可钟朗仍然要出现在她的生命里。
她该怎么办?
她最后死在一个阴暗潮湿的仓库里,被活活**至死。清欢甚至不想去查清楚自己的死因,她什么都不敢要了,也什么都不想要了,她只求不要再见到钟朗,也不要和任何前世认识过的人再见面。
就是这样。
让她安静的一个人生活,这样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