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 第十四朵雪花(一)(4/5)
念书虽没念出什么名堂,却在一家布店当了账房,每个月有月钱拿不说,听说掌柜家还看上他当女婿,想把婚事给定了。
毛蛋在这个怀里亲亲,那个怀里蹭蹭,不忘为姐姐们邀功。
听说出去打猪草找果子的杏花荷花菊花遇到了野鸡,一家人都很高兴,于老蔫当下拍板定案,决定今晚就把这野鸡给炖了,马上要到农忙,肚子里没点油水干不成活。
“奶,奶,这鸡奶来烧吧,奶烧菜最好吃了!”毛蛋抱住奶奶的腿撒娇。
刘春花哪有不肯的,奶孙俩进了灶房,桃花把梅花赶了出去,她来烧火,刘春花不忘让心爱的乖孙出去:“毛蛋蛋啊,灶房热得慌,你出去耍。”
毛蛋可不肯出去,老百姓穷,油盐省着吃,好好的野鸡如果做得不好吃,那跟啃野草有什么区别!
所以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刘春花允许他留在厨房,并且时不时状似不经意的提点刘春花该怎么做。
野鸡跟今天找的新鲜菌子一起烧,香飘数里,幸好现在天热,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农忙,家家户户做饭都咬牙加点荤腥,所以还不算打眼,要是冬天,谁家做肉菜,还做这么香,少不得有那脸皮厚的赶着饭点来蹭。
现代社会生活水平提高,人也讲体面,第一次看到有人拿着碗来要肉吃的时候,毛蛋眼珠子差点没呲出来。
他在灶房把刘春花夸了又夸,外头于老蔫跟个儿子,在杏花跟菊花的伺候下用湿巾子擦了脸、胳膊跟手,清清爽爽坐在堂屋等饭吃。
这只野鸡不算太肥,于家又有四个成年男人,加上刘春花四个成年女人,还有六个小孩,一只根本不够。
饭桌上,于老蔫毫不犹豫,把最肥最嫩的鸡腿夹给了宝贝金孙。
另一只鸡腿,他给了长子于老大,两个鸡翅分给次子跟子,几块没骨头的好肉,也都是毛蛋的。
至于刘春花,她说自己不爱吃鸡肉。
梅花年纪小,不敢相信世界上居然有人不爱吃肉,但同时她也很高兴,奶不爱吃,那她就能多吃两口。
桃花懂事,她不怎么夹鸡肉,只捡菌子吃,菌子本身口感跟肉比较接近,再加上吸了野鸡的油,味道很不错。
至于饭,晚上煮的高粱水饭,比干饭稀,比稀饭稠,照例由刘春花分配,她给于老蔫及个儿子捞稠的,自己跟个儿媳吃稀的,五个孙女比她们的再稠点儿,而毛蛋身为于家独苗,碗里没有粗粮,是一碗白面条。
老两口最疼的毫无疑问是孙子,肉啊米啊蛋啊全紧着他吃,但对孙女们也不苛待,只是桃花杏花懂事,让她们吃她们也不吃,菊花梅花年纪略小,明知不应该吃,却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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