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警醒(3/4)
诚然白晨是对此表现出了诧异,然而他展露出的一瞬间失态还远远达不到“证明”的地步,也不一定能够佐证他确实与江卓同流合污,只是给梁安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但在这以后,主动揭穿的白晨另一层身份,也就是枫越集团的董事长秘书,却完完全全将“合作”这一事实呈现在了梁安面前。这样的情景,就像最初的黎明,也就是李永清陈清罪行时的表现。唯一的区别在于,李永清给自己“赋予”了死刑,而白晨却仅仅是作为共犯自首,在许多关键的节点都为自己提供了不足以致死罪的不在场证明。
他仅仅是想要进监狱而已。
黎明专案组隶属于常青市局管辖,昱州市与常青市的刑事罪犯收押的位置相同——正在刘澈经常拜访的郊区地带。
至于监狱里究竟有什么黎明能够觊觎的东西……哪怕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梁安遍观全局,也只能想到一种可能性。
人命。
这也是白晨自己所说的内容。被白晨忌惮着的“毒蛇”或许是目前尚在监狱中的某人。他将这一点直接告诉了梁安断然是像有恃无恐时挑衅的声张,但在事后回想,梁安发觉自己也入了套。
——初遇时的试探,白晨双倍奉还。他在挑衅中藏了把刺探出梁安真正位置的刀。
“我犯过一个错,把柄落在一条毒蛇手里。为了万无一失,我现在要‘找到’他。梁警官,你知道他是谁,也知道,这将是你们最好的机会。”*②
梁安承认自己的言辞会让立场显得模棱两可。这从某种程度上甚至是他刻意营造出来的暧昧效果,用以迷惑他人甚至自己人,而白晨的试探则将两种可能都纳入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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