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星星之火(1/5)
中平二年(185年),乙丑年,春正月,大疫。
同年,京师洛阳发生大火,烧毁南宫。
宦官中常侍张让、赵忠等劝说灵帝税田亩以修缮宫室、铸铜人。
谏议大夫刘陶见此,上疏言政事八条,认为天下之乱,皆由宦官。
于是大为宦官所忌恨。诬其与外贼交通,因此下狱。狱官拷问甚急。刘陶自知难免一死,在狱中自杀身亡。
天子刘宏(汉灵帝)听信谗言,丝毫不顾及黄巾初平,天下仍在纷乱之中,诏令天下,除正常租赋之外,每亩还需要加税十钱,用来修缮宫室。
又诏发州郡材木文石,运送京师,宦官从中为奸,刺吏、太守复增私调,百姓怨恨。
此外又规定,刺史、太守及茂才、孝廉迁除,全部都要交纳助军和修缮宫室的钱财,除授大郡者要交纳钱二、三千万。
甚至于在新官上任之前,竟然还必须要先去西园讲定钱数。届时交请,或有无法交齐而自杀者。
故新官上任,必竞为搜刮百姓,聚敛财富以为补偿。
瘟疫四起,战乱初平,而赋税益重,天子的诏令从洛阳发出,彻底压垮了早已经不堪重负的贫苦农民……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