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狗的命难道不是命吗?(3/4)
“说起来,这种类型的案子好像也不多见,估计肯定会有扯皮的时候,别让我白跑一趟就行。”
尽管早已经知道这件事肯定会有扯皮,但是谁都没想到,这扯皮来的会这么快。
光明区法院,立案厅。
方大状进来后的动静照样很大。
将起诉状提交给工作人员的时候,里面的工作人员都有点懵。
“方老师,您确定是这个吧,周先生撞坏了对方的狗,然后现在你们要起诉,让对方赔偿你们修车钱对吧?”
“对就是这样,我们没有责任,让他们修车不给修,可不就得起诉嘛。”方大状笑道。
工作人员也笑了,随即开始认真审查。
刚刚那一句话也只是有点诧异而已。
这其实就是最直接的一般侵权责任,包括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都有过相关规定。
只是因为对面是宠物狗,所以看起来会很麻烦。
但其实没有那么麻烦。
方大状这会儿等着里面立案,就开始给周毅举例子了。
“你看啊周毅,张三买了一块几十斤的黄金,很大个头,大块的黄金,然后呢,在路边的时候一个不小心,这黄金甩了出去。”
然后有车来过正好撞上,车辆受损,那你说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张三的人需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呢?
就是法盲也知道,这张三肯定跑不了,甭管你是故意还是过失,你的行为都跟车辆受损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那就必须承担责任。
“那么好,我们把黄金换成宠物,宠物也是主人的财产,但是宠物有个特点,什么特点呢,宠物会自己跑,所以出门在外,需要用绳子牵着。”
“而宠物没有被牵引,突然窜出来,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作为狗主人,其本身是应当能预料到自己的狗会窜出去,但是却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没有去管,所以导致了这个结果。”
“那么,其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周毅感觉自己好像懂了,但又好像没懂,不过没关系,反正有方大状在呢。
这边起诉的如火如荼,另一边,张伟张律师同样在准备材料。
周毅的个人信息直接从交警那里就能拿到,同样我们需要知道,在法律方面,法院才是最终的那一环。
所以人家不服要走法律途径,交警也不会说什么。
…………
而在此时,家中,向玉玉几乎是带着强烈的情绪,在网上发出了一篇文章。
“三月二十七日,阴,贝贝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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