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一章 阿黄也干了!(求月票)(3/4)
“那好,我们答应,你还是撤诉吧……”
小蓝是真的不想打这个官司,这和别的那些官司不一样。
这是直接涉及到了消费者基本权利的官司,不要忘了,小蓝公司才刚刚被亲爹给吊打过,这会儿正要低调做人。
这要是传出去了,那后果不堪设想……
让你们整改,你们就改的这?大数据杀熟改好了,就能直接侵犯选择权?
亲爹可不会说“我当时给你们的整改要求里没这条”之类的话,没有你不会领悟啊,反正结果肯定不会好。
但是在不经意间说了一下隔壁的兄弟,发现阿毅也会起诉对方,那就没问题了。
大家都是做外卖的,要改,就一起改呗,不然只有我们被告,你们没事,总是会觉得心里不舒服。
现在,听到隔壁兄弟也一起,那就舒服多了……
挂了电话,周毅看向了方大状道:“方大状,那阿黄也顺手起诉一下吧。”
“行没问题,欣然,你去吧,这案子太简单了。”
方大状都懒得去,周毅也有点不太想拍视频,因为这件事根本没引起什么轰动,而且内容也极其简单。
算了,还是等阿黄也起诉有了结果之后发个文字动态比较好。
这次小蓝妥协很快,周毅也觉得正常,他现在的知名度越来越高,这些大企业在知道自己的身份后妥协快也正常。
但是呢,肯定会有人不妥协的!
起码到了现在,已经是自己找客服投诉奇异视频平台超前点播收费的第十三天了,别说回应,连个屁都没放!
大网红的身份确实会让互联网公司有一点忌惮,但也仅仅是一点而已。
在涉及到巨大利益的问题上,他们是绝对不可能轻易妥协的!
一如之前的梦幻乐园,一如大数据杀熟时候的那几家公司。
我才不管你之前赢了多少次,反正你平白无故就想让我放弃这么大的利益?
那不可能,必须得真刀真枪地干一场才行!
而这个时候,三人之间的话题已经到了另外一个层面。
都是去年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里面新增的罪名或者是对于之前罪名的修改。
众所周知,方大状对于每次的刑法修正案都特别的感兴趣。
比如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等等……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予以追诉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条,就非常的认可!
这是在过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基础上新增的。
原因也很简单,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尤其是一些极其恶劣,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大的恶性犯罪事件,都有了显著的低龄化。
而且很多未满十四周岁的小孩,他们很多都很清楚相关规定,我未成年人,我杀人也不犯法,你能把我怎么样。
甚至于单单从外表看,你会觉得他根本不是一个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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