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赵总别去!(3/5)
“是啊周先生,最起码来回路费和食宿这些得扣掉吧,这些确确实实提供了的。”老黄也在旁边说道。
方大状眼睛睁开,再次开口道:“但是,你们旅行社合同里并没有将这些单独区分出来。
“你们是打包收费,所以我可以将整个出行看做是一个服务,看作是一个产品。
“那么同样,在发生了消费欺诈之后,自然是以整体费用来进行索赔。
这里就能看出来,对于一个案子,一个民事合同纠纷的案子,双方进行辩论的时候会集中在什么地方。
方大状抓住的就是一点,他们的合同里面是把整个服务作为一个整体,来回机票,食宿费用这些并没有单独区分。
而且更有一些单方面的条款,比如发生任何意外情况,所有费用概不退换之类的。
方大状就揪住这些,你提供的是一个服务,而不是拆分开的多个服务,这一点合同里面有体现。
这也是这个旅行社本身的问题,其实很多的旅行社对于这种纯玩团,都会进行详细规定。当然,按照他的经验,法院应该不会完全支持这一主张,因为在实践中,对于退一赔三的判罚是很保守的。
大概率不会退一赔三,而是退钱,外加酌情赔偿一部分。
为什么会这么判罚呢,这里就要谈到民事判决中会遵守的一些原则,也就是民法的基本原则。
具体情况这里就不展开说。
当然,在调解中那是不会管这些的。
可怜老黄现在有点说不出话了,他和赵总也算是努力,对方谈法律,他们讲现实。
对方开始谈现实了,他们又开始讲法律。
可惜两个方面都被完败。
对面的两人真的是咄咄逼人,赵总觉得自己真的忍不了,他二十来岁创业至今,也受过气但是从来没有这么受过气!
对面那俩好像真的以为自己不敢打官司一样,就觉得吃定了自己!
“那就不用谈了,周先生,我是真心想调解,可你们呢,却好像根本没诚意,既然这样那就算了。
“我这里和黄律师已经签好合同了,既然如此,不就是打官司嘛,我奉陪到底!”“黄律师,你回去就准备起诉他侵犯我公司的名誉权!’
一边说话,赵总已经将之前签的合同拿了出来。
他的本意倒也不是说要表达什么,就只是增强一下自己的语气,你们要打官司,我接受。反正我也已经委托了律师,那就来吧。
然而,就是那么一晃悠的功夫,方大状就看到了。
方大状的眼睛很尖,别看戴着金丝眼镜,需要眼神好的时候会特别好!
一眼就瞄见了那份合同内容,也不是全部,就是下面的一些关键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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