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一十五章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4/5)
虽然说开发住宅小区之类的,也能赚不少钱,但是这基本没什么卵用,而且也无法给官员们带来什么政绩。
帝国是有房地产行业的,但是帝国里的房地产行业,和后世的房地产行业差别大了!
首先,帝国的土地制度,是采取私有土地制,全国百分之七十的可耕地面积,都是掌握在私人手中,并且拥有永久产权。
以城市土地而言,除了上海这种新开发的特殊城市外,其他大部分城市,哪怕是金陵城里,其土地以及建筑也是绝大部分属于私人拥有。
想要征地然后卖掉,赚取差价作为财政收入。
可以,拿钱来!
这年头可没有什么强行征收的说法,哪怕是各种手段用上,你最后也得用市价购买土地,因为其实很多土地的主体,并不是普通人,而是士绅们,人家不跟你玩价格暴涨就算不错了。
然后官府搞各种配套之类的,准备开发升值然后高价卖地了,但是房地产商一看,升值了啊,赶紧囤地去,你猜这些房地产商是会去官府手里买地还是会去私人手里买地呢?
当价格过高的时候,你猜地产商会不会抛售,以回笼资金呢?
当土地资源不再作为一种垄断资源的时候,土地财政这玩意根本就玩不下去,上海那边官府购入了那么多的土地,几乎把商贸区、第一、第二工业区以及北岸开发区的土地都是购入,但是周边的依旧是私人的土地,这地价多少,官府并没有决定权,而是随行就市。
最后,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地方官府根本就没有权力直接出售这些土地……
甭管这些土地是官府原有的,还是后来征地购入的,这都是属于官地,而大唐帝国成立以来,从来都没有直接出售这些官地的例子。
国家的土地,目前只有三种途径分发出去,分别是以租代购、军功分田、屯垦令等方式直接分发!
即便是上海,也只能是用一次性付款租出五十年、乃至一百年这样的方式来实现财政回笼,就这,还被督察院给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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