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扑朔迷离(2/5)
白石的标准很简单,“能负责”就可以!
如果有造成重大冤假错案的可能性,那就是不能犯的错误;如果搞错了、也只是被投诉,只要写写检讨、闭门思过,那就是“能负责”。
取调室中,林田女士这时见证据确凿,也只好承认下来:“没错,那天我的确去了那家伙那里,本来是想谈离婚的事情,不过那家伙却还是纠缠不清,所以我们吵了几句……可他的死和我没关系!”
白石的脑海中,这时也回放出了之前的案件记录——邻居在一点多的时候,听到林田的房间里出现争吵、打砸声,去敲门关心的时候,林田自述是在打电话,不小心碰掉了东西……
这也成了“截至一点前,林田还活着、并且家里没有其他人”的证据。
现在看来,并不是真的没人,而是……林田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所以敷衍了邻居?
不过林田女士这时依旧强调着,自己没有杀人!
白石仔细观察了她的表情后,略一皱眉、却没有吭声……
“姐姐你不想和事件沾上关系,这的确可以理解,不过……您是三点之后,才离开的吧?所以你看到了林田先生被杀?”源这时追问了最大的疑点。
这车辆离开的时间,已经是案发时间之后……
“不,车是三点之后开走的,不过我两点前就已经离开,去超市买了几种生僻的调味料。”林田女士之前已经交代,死者生前是答应她,再吃一次她做的饭、就同意离婚。
“原来如此,所以回去的时候……”源这时试探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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