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走可以,先付违约金(4/4)
“你们进公司之前签的合同都忘记了吗?你们还有没有契约精神了?你们可都是签了五年的合同,按照合同的内容,你们要是坚持不到五年时间的话,你们就得赔偿你们当年收入的五倍。
当然了,这是建立在赔偿超过两百万的赔偿办法,如果你们的年收入没有超过五倍的话,那就一年赔偿公司两百万的违约金,我看你们都是一些十八线的垃圾艺人,一年的收入也大概也没有多少,我就只能按一年两百万的来算吧!
按照你们签约合同的时间,距离现在也只不过五个月而已,我就给你们按照六个月来算,这样的话,你们就赔偿给我九百万违约金吧!
不对,王鹏,你签的合同是本公司的超新星培养计划,签约的年限是十年,如果单方面违约的话,你每年至少也要赔偿三百万!一年三百万?九年半就是两千八百五十万,你想要辞职可以,先把违约金都给拿出来吧!”
凌天也不是多么想要留这些新人,只是公司为了培养他们,花掉的那些钱少说也得上千万了,他们岂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凌天能够为了他所在乎的那个人花一个亿,十个亿,甚至是上百亿也不在话下,但是,这些人身为公司的员工,不仅不是他所关心的那种人,更是不为公司着想,遇到了一点困难就想要跑,还摆出一副自己六亲不认的样子。
简直就是令人作呕。
跑到办公室来给自己装逼,还丝毫没有半点契约精神的白眼狼,凌天怎么可能会就这么放过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