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注定大红大紫!踩人头上位(3/4)
“兰山祝文华。”青年公子道。
祝文华?
原来是你啊,老牌贵族之耻。
你爹真是混蛋,主动把封地和兵权都献上去了,把我玄武伯爵府放在火上烤。
只不过人家祝氏可不觉得自己是贵族之耻,得到国君的肯定和夸奖之后,人家正当红呢。
而这位祝文华,便是兰山子爵府的第二子。
“《鸳鸯梦》便是拙作,兄台有何指教?”祝文华又道。
原来红透几十城的大才子,就是你。
骗取无数少女芳心,眼泪,零花钱的人也是你啊。
这祝文华名气很大,不但是许多读书人心目中的偶像,更是无数妹子的深闺梦中人。
作为贵族之子,他并没有混吃等死,反而锐意进取,习文学武,仅仅十六岁就中了举人。
在贵族圈内,他是一个叛逆,又是一个偶像。
在平民眼中,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却忧国忧民之才子。
不过明人不装暗逼,别人看不穿此人,沈浪还没有见到他本人,光听他的事情就将此人看透了。
兰山子爵府在几年前乖乖交出了封地和兵权。
他家的封地实在不多,仅仅只有一百多平方公里而已,至于私军更是只有不到三百人。
这位祝文华又是子爵大人的第二个儿子,无法继承爵位的。
那么应该怎么办呢?
当然是另寻出路,一边考科举,一边刷名望了。
而且沈浪还知道,这位祝文华刷名望的一个大目标,便是怒江郡太守张翀之女张春华。
这位张春华被誉为玄武城第一美人才女。
这些排名都是炒出来的,关键这个女人的爹牛逼啊。
谁都能够看出,一旦张翀搞定了玄武伯爵府,注定飞黄腾达,日后一定会入越国中枢。
所以,这是一个心机男婊啊。
沈浪看到他第一眼,内心就涌起了敌意,这是遇到同行了啊。
他和沈浪二人都想要吃软饭。
只不过沈浪是明明白白地吃,而这祝文华却要装腔作势地吃,如同一只孔雀一般,拼命地开屏,就是想要吸引张春华的目光。
同行是冤家且不说,关键你祝文华一心想要做张翀的女婿,这不是背叛了自身的立场吗?
你可是老牌贵族的子弟,竟然想要去投靠新政派?
你这是扛着红qi反红qi啊。
祝文华不知道沈浪之看了他一眼,就有如此多的内心戏。
他甚至不知道沈浪是谁,但不知道为何,一见到对方就涌起敌意。
没办法,沈浪实在太帅了。
而且他是名扬十几城的大才子,还是贵族子弟,完全是目空一切眼高于项的,此时眼前这个不学无术的小白脸,竟然听到我的书名后耻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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