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孙永红的用意(二)(第3更)(1/2)
看到这张照片,很明显,孙永红这是与孙丽琴决裂了呀。
将照片反转,后面同样也用圆珠笔写着一句话。
“你抢走了我的一切。”
潘明将两个小女孩拿饼干的照片也拿了出来。
两张照片放在一起,孙丽琴那个抢夺孙永红饼干的样子是如此的刺眼。
将两张照片同时反转,虽然背面都是用圆珠笔写的话,但是看字迹截然的不同,很明显一个来自孙丽琴,一个来自孙永红。
在这之前潘明看到这个照片时还单纯的以为就是小孩子之间的打闹。
但是,现在结合了这两句各自的独白以后,潘明对孙丽琴又有了一个新的认知。
这家伙应该是有了某种病态的心理,凡是她姐姐拥有的过的东西或者人,她都要去试图得到。
她的心根本不是为,更多的只是为了得到而得到,所以她很多的选择在旁人看来根本就是不可理喻的事。
例如她的滥情。
现在看来,与其说是滥情,不如说是无情,她并不是因为爱而交往不同的男人,只是因为心中那难以言状的获得心理。
这是一种衍伸于正常心态下的病态心理。
正常人都有获取欲望,但是正常人都有一个自己的标准,像孙丽琴这样只为获取而获取的行为早已偏离了正常人的心理范畴。
也许和她童年时与孙永红之间一些经历有关。
现在八零后、九零后大多是独生子女。
但凡家里有兄弟姊妹的朋友都知道,在小时候,兄弟姊妹之间争夺玩具、零食,甚至是父母的关心都是很普遍的,也是很正常的行为。
孙丽琴很可能就是童年时对孙永红,这个她自己的亲姐姐形成了争夺东西的习惯,导致了后来的无度索取、无度争夺。
在潘明得出了这个结论以后,很多之前无法解释的事情,一下就豁然开朗豁然开朗起来。
之前在木盒中的书信与照片都停留在在1995年,而孙丽琴是1997与谢金龙结婚,当时孙丽琴的户口簿还是孙永红送来的。
也就是说1995到1997,这两年里,孙永红的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
例如那只有趣的小黑猫,第一次就是出现在1995的照片中。
而后,看书信的意思,孙永红应该在拍摄完那张不久以后离开了家乡,从徽省跑到了苏省的通城,并和孙丽琴一起在桃园村附近务工,然后认识了王庆海与林海博。
直到1997年以后,孙永红与孙丽琴彻底的决裂了。
潘明总算大致的理清了她们的关系。
这孙丽琴作着作着,把自己姐姐作到反目成仇的地步。
想着想着,潘明下意识的用两只手的大拇指磨蹭两张照片。
“嗯?这是怎么回事?”
潘明盯着其中一边大拇指上印出的蓝色印记。
从孙永红家这里找到的照片,背后的字竟然掉色了,蓝色的字迹被擦的模糊。
而孙丽琴的那一张背后的字迹则是一点变化都没有。
潘明将那字痕掉色的照片,放在笔下轻轻的嗅了嗅。
圆珠笔油墨的气味扑鼻而来…
很明显,孙永红这张照片的字迹是新写上去的,甚至时间还未超过一个小时!
这是她特意留给我的线索吗?
至于布满薄灰的地面为什么没有留下脚印,潘明一点儿也不奇怪,孙永红的能力很可能与猫有关,所以一串至阴的黑发古钱串就能让贪心租客变成人脸猫。
猫在中国古代也是拥有不少五花八门传说的,所有的传说都有一个共同点或者说是共识。
那就是,猫能沟通阴阳。
这孙永红必然是在家乡中得到了某种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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