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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三章 嘻哈盛景(中)(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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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唱乐从来就不缺优秀的创作者,无论是Boi-1da还是Araab Muzik,他们的Beat里都满载着了奇思妙想的创造力。然而,在这场竞争异常激烈的游戏里,只有少数人有资格称自己为超级制作人。

在底特律电台节目《Mojo in the Morning》中,Timbaland详细阐释了他的标准,他说:“能称得上超级制作人的,只有Dr Dre、我、法雷尔、坎耶和Swizz……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件事的评判标准,不只是关于制作节拍而已。它更多的是关于‘你是否撼动了嘻哈文化原本的基石,是否改变了嘻哈文化现有的面貌’。你知道的,这和只制作Beat天差地别,因为是个人就能创作出来热门单曲。”

被Timbaland放在第一位的,无疑是一个改变了嘻哈音乐风格并改变了整个文化的人。正如Timbaland所说,很多人都能制作出好的伴奏,但的水平只有少数制作人才能梦想企及。他被尊为G-funk的先驱者与引领者。尽管嘻哈音乐一直以来都在采样放克,但洛杉矶所达到的高度,是之前任何流派都无法比拟的。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在纽约兴起的放克音乐有且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让听众能在街头随时舞动起来。因此,放克音乐本身的和弦充满了对积极性的传达,节奏欢快而跳跃,韵律处处都是来自黑人社区的勃勃生机。

当然,这里的黑人社区,指的是纽约的布鲁克林、皇后区、哈伦区和布朗克斯。这些非裔美国人聚居地带有强烈的纽约大都会烙印,哪怕再混乱无序的街区,都是这座繁忙的世界之都城市肌理的其中一部分。换句话说,哪怕是再游手好闲的无业人士,在纽约也会加快他们的步伐。这一特征,在放克音乐身上也有淋漓尽致的展现,114 BPM被称为最适合放克音乐的速度,比起同样在七八十年代大行其道的抒情曲风50-80 BPM的节奏,显然要快上不少。

而G-Funk则正好相反。作为放克音乐在西海岸的衍生物,它的节奏要慢得多,整体感觉也要悠闲得多。它从声学的角度上来说,更令人放松和慵懒,因为音乐人们制作G-Funk的目的,并非是想让人跳舞,而是希望为汽车这一相对静止的室内空间找到适合的背景音乐。

所有人都知道,汽车是西海岸特别是洛杉矶都市场景里最根深蒂固、不可磨灭的一部分,在这座如薄煎饼般无限摊开的巨型都市里,无车寸步难行。帮派成员们可以没有防身的枪支,但一定不能没有代步的汽车。因此,洛杉矶的黑人社区里孕育出了无数与汽车有关的次生文化,开着精心改装过的低底盘汽车,在贫民窟的街头招摇过市,成为了所有匪帮炫耀财力和身份的主要手段。

而制作的G-Funk音乐,灵感的发端和起初的目标群体,就是这群与他们的爱车共生共荣,用速度、硝烟与鲜血来书写荣誉的底层非裔年轻人。

于1992年的尾声发行的首张专辑《The Chronic》无疑是经典的、传奇的、时光永驻的。它的面世,是九十年代最值得铭记的一刻,是重新定义西海岸说唱的一刻。那一年,是嘻哈音乐界最成功的制作人,他是一位与昆西·琼斯和菲尔·斯佩克特相媲美的先驱人物;但他也是嘻哈音乐界最难找工作的制作人。由于受到法律纠纷的困扰和大量未决案件的困扰,没人愿意与他合作。

1987年至1991年,为Ruthless制作的八张专辑中有五张获得白金唱片销量,但他性格暴躁,容易滋生各类暴力事件——记者迪-巴恩斯指控他在公共场合实施野蛮攻击,LAPD控告他在一次群殴中袭击执勤的警察……诸如此类,层出不穷。除此之外,他和他当时的商业伙伴苏格都不太有商业头脑,死囚唱片正因为他们的管理无方而持续录得巨额亏损。

在这种情况下,这家年轻的厂牌,迫切需要一场辉煌的胜利来巩固自己的疆土。

用两个月时间炮制出的《The Chronic》,便是一次酣畅淋漓的,里程碑式的大声。

它自危难中现世,挽狂澜于既倒。

“一、二、三再到那四,

史努比狗狗和就静候在门口,

准备来个华丽的登场,所以赶紧做好准备,

因为我们即将在这个圈子里大开杀戒。”

一阵氤氲的烟雾升起,双手抱胸,傲然挺立的2Pac身影渐渐化作光点随风飘散,而另一个同样高大的身影,则伴随着重新点亮的聚光灯,于同一位置出现在观众眼前。他身穿一件深紫色的,样式复古的洛杉矶匪帮风格湖人队加大款连帽衫,仿若直接从所有人关于90年代的记忆里走了出来。

Snoop Dogg拥有的,也许是嘻哈历史上最具辨识度的声线。悠闲丝滑的男中音充满了磁性,带着毫不费力的慵懒西海岸腔调,有一种文字很难描述,但只要听过他的音乐,就明白是什么意思的“拉伸感”。

那是深植于非裔美国人血液里的,对韵律和节奏的高超感知力。是祖祖辈辈经历过主流社会难以想象的血雨腥风后淬炼而成,自基因里传承下来的淡然与从容。

狗爷广受爱戴的原因,即在于此。不管他讲述的话题有多么严肃,吟唱的歌词有多么血腥,他传达给世人的,永远是那份令人心情愉悦的惬意自得。如此气质,与他着力推广的西海岸G-Funk风格完美契合。

“先把麦克风给我,让我戳破气泡,炸翻全场。

当康普顿和长滩站在一起,你就知道你麻烦大了。

生命中的一切都与匪帮有关,宝贝。

两个无法无天的兄弟,疯狂是我们的代名词。”

如果说非要给Snoop Dogg的说唱风格找一个可以类比的对标,那么“脱口秀”会是浮现在许多乐迷脑海中的第一个词汇。不过,这里所说的脱口秀,不太像是戴夫-查普尔的Netflix喜剧特辑,而是更近似于感恩节之夜的餐桌上,你那位难得一见的潇洒舅舅,令全家人捧腹的妙语连珠。

是的,仿佛在跟观众闲聊一样,摇头晃脑的Snoop Dogg用最漫不经心的方式把控着现场的节奏。他的节奏选择让他听起来像是在音乐之上“漂浮”,而不是咄咄逼人地“攻击”,这与同台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首《Nuthin’ but a G Thang》,是《The Chronic》的首支宣传单曲,也是整张专辑里商业成绩最佳,社会影响最广泛,文化烙印最深刻的一支。甫一发行便冲至公告牌单曲榜亚军的位置,在那个被惠特尼-休斯顿、珍妮-杰克逊和玛丽亚-凯莉统治的1993年,吹起了一股属于G-Funk的新风。

“Death Row是给我发薪水的厂牌,

没人能打压我们,所以别想让我们销声匿迹。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我是让完美变得更加完美的天才,

这是我想要所有人知道的事实。

以一个年轻头目的视角丈量未来,

我对任何婊子都是既热爱又提防……”

2016年的狗爷年近半百,而1992年的史努比小狗,才堪堪达到可以合法饮酒的年龄。虽然年龄决计无法约束和定义一个轻狂的音乐人,毕竟从六年级起,Snoop就开始混迹街头,加入了长滩东区的瘸帮分支,找到酒精对他来说有些时候比找到回家的路还要简单,但生理范畴的刻度,依然能够影响他精神世界的宽度。

九十年代初的Snoop Dogg,歌曲主题仍未跳出匪帮说唱的困囿,依然围绕着派对、女性和他最钟情的绿色植物展开。如果说2Pac笔下的洛杉矶是马尔克斯式沉重的魔幻现实主义,口中的洛杉矶是《犯罪现场调查》般略作夸大的罪案大戏,那么狗爷绘制的洛杉矶,就是《比弗利山警探》这类动作喜剧。

也有暴力,也有血腥,但都被糖衣包裹,以一种更加诱人的方式掩藏在了幽默诙谐的外壳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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