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1章 无上剑道,爷爷的遗产(2/2)
虽然知道做了蠢事,但他既不是名医国手,也没有携带温润的灵药,如何救援任千行,难道等死不成?
李瑾瑜扔给他一瓶药液:“把这东西给他喝下去,修养一个月即可,一月之内不能动武,不能参悟秘籍!”
说话功夫,独孤求败已经完成了蓄力,木剑之上闪耀无尽的锋芒。
向雨田道:“心剑魔剑,两者是同源而出,也是宿命的对手,你用一把木剑与我对决,不怕被杀死了么?”
独孤求败笑道:“如果有人能用剑杀死我,那我一定会感到荣幸。”
凌霜剑除了剑主之外,握剑的人只能得到一个剑把,理论上来说,只有剑雄能够使用凌霜剑,但独孤求败剑术何等高明,天下没有他用不了的剑。
只不过对于独孤求败而言,手中木剑已经完全足够,用不着换兵刃。
莫说被人用剑杀死,就算有人能用剑把他迫退半步,都会大感兴奋。
倾注独孤求败的剑意,这把木剑不再是木剑,而是斩仙杀神的神兵。
向雨田大笑道:“好!你是此生首个把我逼到这种程度的剑客,无论未来会如何,我都会永远的记住伱。”
“请出手!”
“你让我先出招?”
“既是用剑,谁能让我半招?”
独孤求败的形貌平平无奇,但当他拿起剑的时候,就是登临九天、纵横九霄、宇内无双的天下第一剑客。
谁能让他半招?
谁也不行!
在剑法方面,无论是什么登峰造极的强招,也不可能让他先出手!
向雨田也不行!
向雨田并没有拒绝,他没有三百岁老前辈的架子,因为他早就已经没有善恶荣辱,他只想追求最大的刺激。
只有那种刺激,才会让他感觉到自己是个“活物”,不是泥塑木偶。
至于是不是人,向雨田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人,他觉得自己是个人,而不是什么魔仙、魔神、魔物、魔头。
“轰咔!”
雷霆轰鸣。
不是天人交感产生的雷霆,而是满天乌云散尽之前,最后的哀鸣。
云开雾现!
似乎上天也不想错过这一战。
向雨田挥剑上撩,纤细如发的剑气扫向独孤求败,方圆百丈成了一片剑气的海洋,除了剑光什么都不存在。
强如李瑾瑜,也不得不停下天子望气术的观摩,否则双目必然受创。
铁飞花等人更是停止参悟,甚至连观看的想法都没有,同时躲在李瑾瑜的身后,双目紧闭,默运玄功。
生死棋的棋盘轰然告破,两颗黄金棋子更是被撕裂成数百块,镜映湖从中间分裂开来,湖水向岸边奔涌。
分川断海!
字面意义上的分川断海!
镜映湖的湖水被剑气排空,露出神秘的祭坛,那是楼兰古国的传承。
没有人有兴趣观看这些,甚至此时能够睁开眼睛的,唯有李瑾瑜。
肉眼观看!
李瑾瑜只能用肉眼观看。
看到剑气组成海洋,看到海洋之内遨游的一把木剑,看到这把木剑扫过的地方,一切剑气都被化为虚无。
不!
不是“一切剑气”!
而是“一切”!
剧烈的威能疯狂对冲,楼兰古国的祭坛轰然破碎,空间已然承受不住,给人一种破碎虚空、翱翔宇宙的快感。
这当然是幻觉。
如果被这股幻觉迷惑,想要借机破碎虚空,后果就是被切成粉碎。
“嗤!”
魔剑飞射而出,冲破数百丈高空之后凌空飞落,把神女雕像轰成碎块。
“唰!”
一道青色的剑光凭空划出,好似跨越了时间和空间,飞至向雨田身前,洞穿他的胸口,留下前后通透的窟窿。
木剑带走一缕鲜血,随后彻底承受不住剑意,被气浪冲击成了飞灰。
在这场惊天动地的战斗中,最先取得优势的,竟然是独孤求败!
这当然是独孤求败!
为何不能是独孤求败?
比剑法的情况下,难道胜利的不该是独孤求败么?
独孤求败无悲无喜,既没有胜利的喜悦,也没有全力出招的畅快,他只是觉得失望,谁能赐予他的剑一败?
“李家小子,欠你们的人情,我现在已经还完了,以后不要来找我。”
李瑾瑜苦笑道:“前辈,现在不是我想找你,而是天上那一位。”
定睛看去,前后通透的伤口,竟然在飞速痊愈,而在向雨田胸口,甚至还有横七竖八好似哥窑瓷器的伤口。
这些都是陈年老伤。
如果向雨田的身体是瓷器,这些伤口就相当于,有一把锤子砸了一下,没能把瓷器砸碎,却留下永恒的伤痕。
独孤求败惊世骇俗的神剑,只能留下一个一寸多长的伤疤,给他留下伤疤的会是什么人?什么样的伤疤,能够让这个三百多岁的老魔头束手无策?
独孤求败道:“不死之身?”
李瑾瑜苦笑道:“前辈,如果你的目标是求败,这家伙就是在求死!”
独孤求败道:“无所谓了,反正我的生命中只余下宝剑,如果被这等高手杀死,也算是不枉费我这一生。”
“天下无敌的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消极,当年你可不是这样……”
一个尖细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微风一闪,出现一个白面无须的太监。
虽然不认识他,但李瑾瑜知道这个人是太监,因为他穿着太监服,表现得很是恭谨,衣服上面绣着葵花。
太监向来是被人小觑的,尤其会被男人小觑,但没有人敢小觑他。
因为他是——无上大宗师!
太监中的无上大宗师!
登峰造极武道通玄的武者!
他那一闪而过的身法,比之突破极限的楚留香,竟然还要快出许多。
李瑾瑜从未见过这等神速,哪怕是关七,也没有这个太监速度快。
如果独孤求败是剑法第一,那么这个白面无须的太监,就是速度第一。
葵花老祖!
晋王李治的贴身太监!
也可以说是——爷爷的遗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