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章 身体本能的反应(5/5)
霍坤之放下手里的文件,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笑道,「学妹,没想到你还能认出我来。」
路千宁格外惊讶,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可是当年学校的风云人物,比路千宁大一届,是当届的学霸。
但他学的明明是金融管理系,据说是为了毕业后接手家族生意。
怎么会跑来干律师这行了?
专业不对口,半路改行是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和勇气的。
「今天很晚了,改天我们再叙旧,先说说你和你母亲的事情吧。」金丝镜框下,霍坤之温润的眸色中压着几许高兴。
路千宁被赵小甜拉着坐下,赵小甜附耳低语道,「惊讶吧,我更惊讶,我联系他的时候他不打算接这活的,但一听我无意间说了你的名字,他立马就答应了,还说跟你是一个学校的。」
路千宁和霍坤之在学校有交集是因为同在学生会。
但于路千宁来说,除了知道他是风云人物,跟风收藏过他的照片之类,并不觉得她和霍坤之能熟到过了七八年还有交情的地步。
但霍坤之说的对,时间不早了别浪费时间叙旧。
「我妈跟我爸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离婚时闹的很僵……」
当初路千宁跟他们生活在江城边缘的小县城里,离婚闹的那小地方人尽皆知。
两个人都争路康康的抚养权,整个镇上的人都十分可怜她。
而离婚之后,路千宁便再也没有见过卢月华。
如今卢月华找上门,按照法律规定她最多是每个月付给卢月华一些养老费,除此之外再无任何的亲情可言。
她将跟卢月华的关系一五一十的说清楚,然后由霍坤之整理有用的信息,从法律的角度来评估她和卢月华的关系。
卢月华还有一个儿子,所以她可以不承担卢月华的住宿也不负责照顾卢月华,只需要给钱尽到那么一丁点儿的义务就可以了。
律师函末尾,霍坤之以路千宁的名义向卢月华发起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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