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0章 明君、青天和迎闯王(4/5)
首先是粮食够吃了!
和尚原贫瘠,但是养活四五百口人不是问题啊!
其次山货又有人买了。
这一届朝廷比较重商,秦岭的山货比较容易外销湖广。
最后和尚原的老百姓在本地的王大胡子的带领下,又干起了向秦岭对面的大顺国走私食盐的买卖!
当然了,王大胡子在大明这边不算是私盐贩子,因为他是通过朔方镇盐业所进货的——朔方盐业所控制花马池盐矿,同时还拥有陕西盐业专卖权,是类似于淮盐四盐总一般的包税盐总,每年需要向朝廷缴纳一笔包税。根据大明朝所定的《崇祯盐法》,一个省的包税盐总通常只有两到四名。而且不得出省贩盐,除非他们在别的省也有盐总牌照。但是把食盐卖去秦岭以南不是出省(并没有出省),而是出国!
而且大明大顺可没有邦交,更没有《贸易协定》。所以把食盐卖去大顺那边不触犯大明的法律......
不过大顺朝那边的官府可不喜欢这群贩私盐的坏人,留坝府兵没少和他们火并。
而为了和留坝府兵火并,王大户手底下就养了百十条赶亡命的汉子,还花大价钱从汉口买来了燧发手枪,还捐了个和尚原的村头。因为和尚原紧挨着秦岭,容易遭到从山上下来的大顺军的袭击,他还自己掏钱给村里修了个堡垒。如果大顺军打着“闯”字大旗下来,凭着村里的堡垒和百十条装备了火绳枪、燧发手枪和弓箭的汉子,守上十天半个月都不在话下——秦岭大山能走人,但是绝对走不了炮。
所以在明顺两家开战后,王大户还笃定得很,甚至在宝鸡县衙门拍了胸脯,打了包票,绝不会让流寇把和尚原给偷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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