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大宋民户太难了!(3/4)
农户不仅要缴纳税赋,还要承担劳役。
租种官田的佃农,要负担超过收成四成的田租。
拥有土地的自耕农,则要承担十五税一民田之赋。
在缴纳两税正税的同时,还要为两税正额缴纳名目繁多的加耗,一般正额一石,加耗数升。
另外还要缴纳正额的一成,归入义仓……”
说到这里,司马光脸色变得有些沉重起来。
“如果仅仅如此也就罢了,本来两税应在固定地点缴税,但官府还要强迫农户把税物送到指定地点上交,也就是所谓的支移。
这样官府的运输费用是省下来了,却增加了百姓负担。
我在永兴军路时候,官府就曾规定一二等户支移300里,三四等户支移200里,五等户支移100里。
不愿意支移的,就得支付道里脚钱。起初税户为了节省运费,在原地把税物换成铜钱带到支移目的地去交税,可在路上还要为铜钱交过税!
道里脚钱成为定制后,至和年间,京西路每斗脚钱高达56文,已经和正税数额相差无几了!”
说到这里,司马光忍不住叹息。
“……这还没完呢,除了支移,官府经常按照自身需要,把应缴纳税物,折换成官府需要之物,称为折变。
按规定,折变本来应该按照市场平价折算,但收税人总是压低纳税人交的税物价格,抬高折变目的物的价格。
包孝肃曾经说过一事,淮南两浙的发运司命令税户把小麦按照每斗94文折为现钱交纳,比市价高了足足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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