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为生民立命!(2/4)
于是农户又请求能不能按照平时大豆的价格来缴纳,收税人员又拒绝了,强硬要求必须缴纳大豆实物。
至于收税人员为什么拒绝,是因为收税的人员就是当地的大地主。
大地主很多时候就是承担收税任务的人,这个差遣每年都会替换。
而这个大地主正好今年轮到他收税了。
这个大地主相当有经济头脑,大豆价格贵,他就盯着大豆收,反正无论你种什么,既然是大豆田,那就一定要缴纳大豆,还不能按照平时的价格,就要求你缴纳实物。
而他的猫腻是,他可以和县衙的人勾结在一起,将大豆田修改成小麦田,这样就可以用价格低廉的小麦去缴税。
而大豆转手一卖,就是好几倍的利润,这样,他和县衙的人一分,能够挣得钱就多了。
不过他们是开心了,这个农户却连田税都交不上,更别说什么留些粮食来果腹了。
于是绝望的农户就带着年老的父母,卧病在床的妻子,以及几个年纪不大的子女,统统投了河!
根据大宋周报的探访,虽然遭遇这么惨的农户不多,但又不少农户不仅挣不了钱,甚至在丰收的时候亏损情况并不少见。
这个新闻点额后续一出,顿时舆论哗然。
大家都纷纷谴责地主的为富不仁,认为地主这么做实在是将人闭上绝路,实在是太过于可恶。
但没有人意识到深层的原因,这时候有一个化名周树人所写的文章被登上了大宋周报。
周树人认为,地主的做法的确不妥,但根本原因却是因为税法的问题。
大宋的税法没有规定是缴纳实物还是缴纳银钱,而且还对田地进行区分,这就让基层收税的人员有了很多钻空子的机会。
基层收税人员管用的伎俩是在实物昂贵的时候收实物,实物价格低廉的时候按照平时的价格收银钱,他们就可以从中牟利。
而且,这不是农户唯一要承担的,农户还得承受其他的义务。
大宋的税赋并非唐代的两税制度,而是所谓的租庸调。
所谓租庸调,便是对田地有租,对民众义务服役、修建道路、维修水利工程这些属于庸,而对于一些地方的特产,比如茶叶、糖等等,都要当地的民众摊派。
不仅如此,还有很多是地方官府自己设置的种种摊派,各种苛捐杂碎层出不穷,这样一来,民众要承担的东西就太多了。
而当地的豪强则是不需要承担这些,还可以一起参与到瓜分利益的集体之中。
这样底层的农户只会越来越穷困,这样的惨剧也绝对不是第一次发生。
所以他建议,要让底层人民活下去,就得改革税制。
他提出几个建议。
一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
二是官收官解,使征收办法更加完备,不能将收税的权力下放给地方豪强,以免他们鱼肉百姓。
三是废黜一切苛捐杂税,除了商税以外,其他的摊派都不允许再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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