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试试又何妨?(3/4)
宋朝的吏治废弛,一是铺床叠架式的结构造成的,二来则是监察体系过于分散的原因。
御史台、谏院的监察范围过窄,大量公职人员游离于监察范围之外;
监察机构虽然众多,但力量分散、职能重叠、而且专业能力着实一言难尽,难以形成监督合力;
言官对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不够,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但尚未触犯刑法的职务违法行为成为监督的空白。
欧阳辩在研究御史台的制度的时候,产生了一些想法。
他认为,御史台应该统合中央与地方的监察机构,形成一个决策指挥体系更加集中、监察力量更加优化、整治吏治手段措施更加丰富,实现在御史台统一领导下的监察体系。
这样才能够实现对监督对象的全覆盖,实现对官员、胥吏、待补缺官员全覆盖的同时,实现了对所有拥有行使公权力的官、吏、军的全覆盖。
不过欧阳辩虽然认为应该建立一个从上至下严密的监察体系,但监督的重点应该是集中于反腐败、渎职、玩忽职守等影响吏治效率的行为,切不可越位、错位、缺位,去代替行政机构人员去行政,这是本末倒置的问题。
如今大宋朝的痼疾就是如此。
原本应该是去监督的人员,却成为了地方政府的行政者,却让原本应该是执政的人变成了墙角看戏的人,而唱戏的人却是原本来监督的人,这不是荒谬吗?
不过对于地方上欧阳辩暂时是插不上手的,因为监察地方的监司归御史中丞、侍御史考校,察院是插不上手的。
所谓监司,就是让很多喜欢宋史的同学颇为苦恼的机构,其实他们就是属于地方常设性的监察机构。
宋代将全国的州县划分为不同的路,每一路中设立监司掌“按临一路,寄耳目之任,专刺举之权”。
而每一路监司有由四个职务互不统属的、相互监督各自直接对中央负责的机关组成:
即掌管漕运的转运司,由于宋代的财赋多由漕运解京,因而称其为漕司;
经略安抚司,掌一路兵戍之政,因其掌管军事,又被称之为帅司;
提点刑狱司,掌一路之诉讼,所以又被称之为宪司;
提举常平司,掌一路贸易专卖事务,又被称为仓司。
这样是不是好理解多了?
所以,监司是地方政治经济军事司法所系之所,权责非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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