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授官!(第五更!求票求票!)(2/5)
一方面,因为惯例,中式考生都可以可以不经关试皆释褐授官。
另一方面,赵祯首次宣布殿试不黜落。
而且,在往后推一年,到了嘉佑三年,新及第进士授官较之前一阶段稍有降低,往往会减少新及第进士授官的恩典。
也就是说,嘉佑二年这一年的考生,着实是幸运到了极致。
过了省试之后就不必担心黜落,殿试之后不用考核直接当官,授官的时候还往高了授,着实是幸运无比。
早一年晚一年都不行。
赶上了好时候,诸多新科进士喜气洋洋,朝廷也按照惯例授官,第二、第三人授大理评事,并为诸州通判;
第四、第五人授秘书省校书郎、签书两使判官厅公事;
第六名以下第一甲授两使职官。第二甲授初等职官。
第三、第四甲授判司簿尉。第五甲守选,待授官。
然而有一个人却是例外,就是新科状元郎欧阳辩。
欧阳辩直接授将作监丞。
看着与众不同,但其实也算是惯例了。
太祖开宝六年,创立殿试制度,进士及第所授官阶有所提高。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