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章 包青天的刀!(4/5)
凡是平民要告状的,不能直接进衙门上大堂向知府申诉。
而要先将状纸递给守门的府吏,再转呈给知府。
至于究竟是否审理,何时审理,则再由这府吏通知。
这守门的府吏为“门牌司”。
因为这“门牌司”的存在,诉讼的百姓无法直接见到知府,想要使自己的官司可以尽快处理,便只能被刁滑的“门牌司”讹诈勒索。
即使冤情再大,若没有打通这个关节,也是告状无门,有冤难辨。
所谓“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便是因此而来。
而且,如果这原告人银钱没使到位,就算得以处理,府吏们在一边歪曲事实,蒙蔽知府。
这案子也很可能无法依法处理成为冤假错案,甚至最后弄得“原告变被告”。
而他这一招“开正门,径使至庭,自言曲直”,就让“门牌司”便成了纯粹的“看大门”的差事,而府吏们也无法蒙蔽长官,歪曲事实了。
欧阳辩对包拯直击要害的手段感觉到佩服。
若是其他的官员,肯定会想着和稀泥,打好这些府吏们的关系,以期待府吏们对他工作的支持。
但包拯却是直接将盆盆罐罐打烂,才不管你在想什么呢,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不惯你这坏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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