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二章先发者制人(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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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渐亮,富阳县重新变得热闹起来。
一宿没睡的李驿吏,顶住通红的双眼,在厨房督促伙夫做早饭。做完早饭,又带人一个院子一个院子的送饭。
跟随钦差而来的官吏差役,大都刚刚还没起床,但那些侍卫却早起来练功,这会儿正打得热火朝天。
这些穿着普通侍卫服色的锦衣卫,各个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军中好手。当年皇上重建锦衣卫,亲自定下三条选人的规矩,一是体力要好,要求步行每天能走一百六十里以上。二是轻功要好,两丈高的墙,跃起来双手一攀,翻身便能过去。三是功夫要好,除了拳脚兵器功夫娴熟,更要狠劲。因为厮杀不是比武,谁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儿,才能要了对方的命。
是以这些锦衣卫早晨操练,也跟生死相搏似的,不时有人被打飞出去,满脸是血,但只要还能站起来,随手一抹血,便红着双眼再次扑过去。
那日那名被叫做九爷的中年人,此刻负手走在场中,监视着儿郎们比斗,不时也指点两下。看得出来,他还是很满意的。
不知不觉走到场边,一名总旗恭声道:“九爷,可以开饭了。”
“老规矩,”九爷朝场中大声道:“打倒对手才有饭吃!”
儿郎们闻声,下手更加凶狠起来,场上的杀气一下浓重了许多。
“要对得起锦衣卫三个字。”九爷满意的笑道。“要把那些二世祖,给我们丢的脸,加倍挣回来!”
总旗闻言无奈苦笑,九爷是燕王府亲兵出身,对锦衣卫这支皇帝亲军,有极强的自豪感,从选人到炼人,无不精益求精。但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这样想,尤其是那些顶替父亲加入锦衣卫的,只喜欢锦衣卫的威风八面,却从没想过维护锦衣卫的形象。比如那个常在……昨天晚上出去一宿,今早回来倒头就睡,连早操都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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