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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卷繁华尽处是吾乡第六百七十八章相遇(一)(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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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卷繁华尽处是吾乡第六百七十八章相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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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带着温润的水汽,拂过秦川大地,将生机再次唤醒,山野沟陌,被一片片嫩绿所覆盖。

从东向西通往长安,刚刚翻修过的宽敞的古道之上,行人渐多,道路两旁的阡陌之间,也能看见不少农人在翻整土地,播下种子,为新一年的收获在奔波劳碌。

这里临近长安京师,道路之上旅人络绎不绝,有那长途跋涉而来的商人,也有那乘着车马,带着仆从女眷,游玩踏青的富贵人家,更有那日渐频密的往来信使,各色人等,织出一幅欣欣向荣的春日往来图。

此时已是大秦咸宁四年初春,秦人从来没有过过这样平静的日子,西夏与大秦盟好,西北无事多年,东边的后周与大秦定下了长安之盟,在潼关外设下了商市,允许两国商人在此贸易,也渐渐让从潼关到长安的一段路上,多出许多形形色色的商队出来,沿路酒肆,茶肆,驿站,如雨后春笋般建了起来,不管商人地位如何,但商业的繁盛,终归是太平年景中一道标志式的风景。

而残暴的金人也已经消停了许多年,传闻金人和西夏还在打仗,而在更北边,胡人世代居住的草原上,也在无休无止的厮杀着,让金人焦头烂额之余,再也无力西窥大秦一眼。

而占据了天府之国的大秦,却已经休养生息了好几年了,老天爷也是作美,这几年年景都还不错,税赋和劳役比起当年来,更是不可同日而语,有人算了一算,比起和西夏人,金人打仗那会儿,税赋减的不多,但劳役却有天壤之别,几乎少了一半儿还要多,对于百姓来说,可谓是百年难遇的好年头,但对于彪悍善战的秦人来说,安静的日子好是好。。。。。。但。。。。。。。却也太寂寞了些。。。。。。。

远远的,一支商队迤逦而来,田间的农人这几年大多已经司空见惯,都说商人重利轻别离,看看这些往来风尘仆仆,贱买贵卖的商队就知道了,一去多半载,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谁要嫁了这样的人,可不是前世做了孽了?

辛勤耕作的农人有着自己独特而又朴素的世界观,瞅着商队好奇归好奇,过后多半却要翻着白眼,跟自家后生娃子念叨上两句,以后老实做人,不然的话,长大了,就像这班商人子样,累死在旅途之上,没个人送终。

不过见到这支商队,沟陌中的农***多却都睁大了眼珠子,将那丝若有若无的优越感抛了个干净,只剩下了浓浓的好奇以及无法抑制的震惊。

一眼望去,一条粗粗的黑线从大道上缓缓而来,骡马的嘶鸣声远远就听得清楚,到了近前,根本望不到队伍的尾巴,穿着各异的人物背着包袱,赶着车辆,缓缓过去,身体强壮,一身胡服劲装的商队护卫们或步行,或骑在高头大马上,悠闲的走在商队两侧。

人头涌涌,骡马喧天,直过了小半个时辰,才从大道上过去,最特异的是,队伍中间,还有些裹着皮袍子,带着毡帽头的。。。。。胡人?

直到整个队伍从眼前过去,再渐渐消失在视野之内,有些行人和田间耕作的农人才回过神儿来,不少人心里嘀咕,老天爷,这是哪国的使节到了?还是大富之家搬家?莫不成还真是商队不成?

说起来,这几年与后周互市,商人往来到也不少,但和与胡人交易不同,两边地域性差异实在不大,所以能够交易的东西也就不多,最大宗的其实只有两样,一个就是中原产的瓷器,精致之处实非秦川可比,第二样却是蜀锦,蜀锦在唐时便已闻名天下,大秦平蜀之后,这蜀锦也就成了大秦宫中的贡品,拿来与后周交易,到也不吃亏。

至于战马,盐茶,粮食等物,却是两国谁也不愿拿出来的东西了,加之瓜果什么的保存不易,更是成不了其中主流。

所以说,这商人往来其间,赚的也只是些辛苦钱,成规模的商队也就少有出现,今日这么大的一支商队行在道路之上,确实也是头一次,不怪见到这一幕的人们震惊不已。

车马粼粼,直向长安。

。。。。。。。。。。。。。。。。。。。。。。。。。。。。。。。。。。。。。。。。。。。。

“主人,刘掌柜说了,只能送咱们到这里了,此处离长安只有十几里。。。。。。。。。但已经谈妥,给咱们留下十车皮货,一车药材,还有点生丝,瓷器,有些少,但咱们的金银只够买下这些,您看。。。。。。。。”

遮盖的严严实实的厢车中传出银铃般悦耳的声音,地道的草原胡语,“天神保佑,终于到了这里,让你打听的事情都打听到了吗?”

“一路上已经打听了一些,只是。。。。。。没敢仔细问,汉人忌讳多。。。。。。直到临近这里,才少了顾忌。。。。。。。听说前些年,金国人派了些勇士来刺杀贵人,所以这些年往来的商人盘查的很严,谁也不敢多说什么。

只是到了现在,才算松了些,不然咱们到不了这里的,小人又打听了一下那位贵人的消息,据他们说,贵人已经是汉人中有数的大官儿了,就住在他们的都城里,应该好找的很。。。。。。。。”

车厢中传来微不可闻的轻喟,但随即,车厢中传出年轻人沉厚的声音,“姑姑,我们踏过高山大河寻到这里,身边忠心的勇士也只剩下这几个,他。。。。。。他会帮我们吗?”

“不颜惜班,你要记住,哥哥。。。。。。死了,你就是我汪古部的汗王,即便只剩下你一个人,只要你身上还流着圣狼的血脉,就不能让我们忠勇的武士的鲜血白流,将来总有一天,要让背弃盟誓的人品尝到复仇的火焰,让那些使用阴谋诡计的人流***们肮脏的血液,让那些手染圣狼子孙鲜血的人失去头颅,永远看不到白天和黑夜。。。。。。。”

“不颜惜班,你要记得,我们来到这里,不是来祈求怜悯,而是来寻求朋友的帮助,早晚有一天,对我们心怀善意的将得到丰厚的回报以及圣狼子孙的忠诚,昂起你的头,你的父汗在天上正看着你,记住,不要让你的父汗蒙羞。。。。。。。”

“是的,姑姑,我都记住了。”

“哼,以后女人的话,你可以听,但不要让你的心被女人所左右,汪古部的大汗,行的是天神的意志,他的战场在马背上,而不是在女人的怀里或是女人的身后。即便这个人是你的姑姑。。。。。。。。再说。。。。。。姑姑也许陪不了你多少日子了。。。。。。。”

“姑姑。。。。。。”

“不颜惜班,你知道姑姑今年多大了吗?在这个年纪上,汪古部的女人早已经进了人家的帐篷。。。。。。。。如果他答应帮助我们,姑姑会留下来,将汪古部和他连结在一起,可能的话,你也会娶到我们的女儿。。。。。。。但如果他已经忘记了我们,不愿意。。。。。那姑姑就陪你回去,圣狼的子孙,死也要死在生我养我的草原上才行。。。。。。。。。。”从激烈怨毒到满怀惆怅和希望,这样转折在几句话当中便清晰的展示了出来,满满的皆是草原人粗犷而又豪迈的风格。

车厢的帘子刷的一声挑开,健壮的少年微红着眼睛,带着长途跋涉以及满怀心事的憔悴与愤懑,敏捷的跳了下来,大声吩咐着,“找个地方歇一晚,明天进城。”

汉人向导引着车队驶向驿站,而健壮高大的汪古部少年却瞅着远方那庞然大物猛的愣住了,长安。。。。。。。。汉人的都城。。。。。。。。。。天神啊,竟然这么大。。。。。。。

。。。。。。。。。。。。。。。。。。。。。。。。。。。。。。。。。。。。。。。。。

清晨的薄雾渐渐散去,天阳肆无忌惮的展现出自己圆滚滚的身姿,将温暖的春光洒向大地,车队在晨光中驶出驿站,在驿卒好奇以及满足的目光中,这些身体强壮,穿着特异,高颧深目,眼睛中还带着隐隐蓝色的胡人,驱赶着骡马,奔向了长安。。。。。。。

突厥人的后裔,在几百年之后,再一次出现在千古神都面前,但这一次,他们既没有手握弯刀,也没有带着谄媚的笑,他们的心里,只有复仇的火焰在烈烈燃烧蒸腾。

宽敞的官道上,一行人相对而来,骑着高头大马的护卫,一身劲装,腰中带刀,背上挎弓,满查箭簇的箭壶在马鞍一侧晃动着。

队伍也不算小,但却没打什么旗帜,队伍中间的车厢中,不时传来女子温软的笑声,如果从离的足够近,还能闻得见酒水以及菜肴的香气,如果是长安附近的百姓见了,一瞧便知,这又是长安中哪家府上贵人带着女眷来游玩踏青了,如果足够幸运,还能一睹贵人府中女眷的大胆穿着和那诱人的风情的。

此为长安胜景之一,个中佳话,数也数不过来的。

宽敞的车厢中,王仲坤穿着一身柔软的绸缎便服,舒服惬意的斜倚在榻上,因酒色过度略显青白的一张脸上,却也五官端正,可谓是相貌堂堂,只是眼角眉梢难以遮掩的轻浮之气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有些邪气罢了。

旁边桥怯怯偎依着的则是他正宠着的第八房小妾,素手芊芊,捧着酒僎,小心翼翼的不时凑到他的唇边,让他小口浅酌,一个俏丽的小丫头正蹲坐在他脚下,给他细致的揉着小腿,让车厢中满满皆是旖旎春色。

他的对面,却也据坐一人,年纪较王仲坤也小上一些,也就二十左右岁数,身上穿的看上去远不如王仲坤华贵,好像只随随便便套了一身素色衣物,足下蹬着胡靴,简简单单,利利落落,只腰间钩环之上,挂了只晶莹剔透的玉佩,识货的只要一瞧,就能看出此物非是凡品,价值千金也说不定的,标准的内敛世家子打扮。

年轻人很强壮,带着几分彪悍之气,这在长安世家子当中也再正常不过,只是那一身沉稳的气势却很是惹眼,非是平常世家子可比,两个小丫鬟跪坐在那里,小心翼翼的不时给他添酒,但却不敢稍微靠近他分毫,要知道二公子交游广阔,但能在二公子面前无所拘束,而在气势上,又能隐隐压住二公子一头的,这几年还真是少见,她们自然不敢怠慢。

“折二哥,如此大好时光,怎就绷着一张脸,要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来,饮胜。。。。。。”

明明年纪比人家大,但一声折二哥叫的却是没有一丝滞碍,但那年轻人却瞅了他一眼,浓黑的双眉为不可见的蹙了蹙,随即便微笑着端起酒僎,微微示意,一仰头,便送入了口。。。。。。。。。

王仲坤也是一饮而尽,呼了一声痛快,眸中微光闪动,却是笑道:“折二哥此次回京述职,可是已经定了去处?若有小弟能略尽绵薄之处,尽管开口,千万别跟小弟客气则个,小弟虽然不才,没什么本事,但毕竟有个好父亲不是?”

这些话听上去自谦的有些过了头,怎么听都带着自嘲的味道,但在他嘴里说来,却直爽中透着亲近,身段放在再低,也让人生不出一点鄙薄之意来,那一直没怎么言语的年轻人心里也是不得不有些佩服,王大将军这个儿子,虽然纨绔了些,也已在温柔乡中养的有些废了,但却也不无可取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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