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四章 发大招吧(2/5)
打个比方,就说缉事司在豫州的大头目雁北城,如果他想把缉事司获取来的财产转移成自己的,那么该如何操作?
就突然有一天吧,雁北城很幸运的在大街上碰到了一个邋里邋遢的叫花子。
但他就发现这叫花子要饭的那个碗有点意思,于是抱着试试看碰碰运气的心理,花了五两银子把这饭碗买了下来。
叫花子一个破碗卖了五两,自然欢天喜地。
然后雁北城拿着这个碗到了运宝斋请这里的先生坚定一下,先生看了一眼就大为震惊,表现出不可思议的样子。
他似乎是不敢一个人做决定,立刻请来运宝斋中其他的鉴定先生一起过目。
这时候,几位德高望重的先生在看过之后脸色全都变得凝重起来,然后还要凑到一起窃窃私语一阵子,说话的时候最好再时不时的看看那碗,看看雁北城。
最终他们经过商量后得出结论,这个碗,居然是上古神话时期的东西,无法估算其价值。
雁北城当然喜出望外,于是就顺口问了问,这东西运宝斋收不收。
运宝斋当然想收,如此宝物,不想收才怪。
可是几位先生又凑在一起窃窃私语了一会儿,一脸心疼又遗憾的表示无能为力。
因为什么呢......因为运宝斋财力不足,确实收不起。
这时候雁北城就显得有些失望了,于是运宝斋的人就给他出了一个主意。
这东西价值连城,运宝斋收不起,但是运宝斋可以牵线搭桥,联络富商来看一看。
大概一天之后,这位在豫州城里也算是很有头面的富商就到了,在仔细听过运宝斋的几位先生介绍之后,他就记住了几个字。
这东西,是传世之宝,可谓神器。
于是他就试探着问了问,五十万两卖不卖啊。
雁北城就说,五十万两当然不能卖啊,价值连城的传世之宝,五十万两卖了的话岂不是很亏。
于是在运宝斋的斡旋下,双方在一系列讨价还价之后,最终定价在八十万两成交。
至宝归了那位富商,运宝斋收取了一成的鉴定费用,也就是八万两。
拿了七十二万两的雁北城当然也很开心,毕竟这碗只是他花了五两银子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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